說明:
1. |
教育部110學年度「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」,徵件至110年4月9日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2. |
為降低學用落差,提高企業進用博士級人才意願,本部訂定「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」,建立實務型博士培育模式,採論文研究由大學與產業界共同指導,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方式,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3. |
補助對象:各公私立大學校院(包括技職校院),不包括空中大學及軍警校院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4. |
推動重點:
|
|||||||||||||||||||||
5. |
辦理模式:
|
|||||||||||||||||||||
6. |
申請案數與人數:
|
|||||||||||||||||||||
7. |
經費補助及額度:
|
|||||||||||||||||||||
8. |
計畫作業要點、申請書參考格式、辦理本案計畫說明簡報請詳附件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9. |
旨揭事項請於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相關基本資訊,上傳計畫書及相關附件(網址:https://iaphd.ieet.org.tw/login.aspx),相關參考資訊及計畫書格式亦得至相關表格下載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10. |
擬申請學校函報公文請於110年4月9日(星期五)17:00前函報本部(郵戳為憑),公文並請同時副知社團法人中華工程教育學會產博計畫專案辦公室(104030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7樓),逾時不予受理。每一計畫案須繳交一式3份至本部,1份至專案辦公室,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專案辦公室。 |
資料來源: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專案辦公室
附件:
產博計畫作業要點 |
|
110學年度產博新案徵件簡報 |
|
110學年度產博新案申請書參考格式_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及博士四年研發模式 |
|
110學年度產博新案申請書參考格式_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 |
|
110學年度產博解決產業議題研發模式徵件議題清單 |
瀏覽人次:1025